本公司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申

2026-01-05 公司:天明製藥
本公司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申請「自體免疫細胞(CI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細胞治療技術之細胞製備場所一案,獲衛福部認可。

1.事實發生日:115/01/05

2.公司名稱: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關於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係為增列細胞治療技術三及中山醫療社團

法人中山醫院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

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自體免疫細胞(CI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細胞治療

技術之細胞製備場所,已於115年01月05日接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認可事項如下:

(1)施行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CIK)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

(3)核定作業內容:處理、培養及儲存

(4)施行機構:中山醫療社團法人中山醫院

(5)細胞製備場所所屬機構: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6)細胞製備場所:天明精準細胞製備中心。

(7)有效期限:自112年6月2日至115年6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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