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2004-07-16
公司:新像科技
一、本公司於93年 6 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盈餘分配股票股利25,352,100元及員工紅利3,547,900元,共計28,90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計發行新股2,8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322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716號4樓之2。(三)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至九人,監察人二至五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260,000,000元,分為26,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額165,700,000元,分為16,57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六)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發行新股2,89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後:1. 本公司於93年 6 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盈餘分配股票股利25,352,100元及員工紅利3,547,900元,共計28,90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計發行新股2,8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股東股票股利按配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53 股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放棄併湊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七)增資計劃概要:用於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之用。三、訂定93年 7 月24日為配股增資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自93年7月20日至93年7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3年 7 月19日(星期一)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電話:(02)2507-7000) 辦妥過戶手續。四、特此公告。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0917-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