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2004-07-22
公司:驊陞科技
一、本公司93年 6 月 2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978,400元,計發行新股 897,84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 7 月15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554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498,800,000元整,分為 49,88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為記名式普通股。(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1段276號7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79年1月9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93年6月28日。(六)、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公司擬以未分配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978,400元辦理增資,發行新股897,8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2、本次盈餘轉增資按除權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之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18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之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總額為507,778,400元整,分為50,777,8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九)、股票簽證機構: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十)、本次增資之股票,俟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交付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及通知各股東。三、現金股利:本公司於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786,080元,每股分配0.116元。四、前述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經本公司93年 7 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93年8月15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8月11日至93年8月1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 8 月10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58280。五、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郵資由股東支付。六、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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