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宇國際9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之查核報告書

2004-08-31 公司:冠宇國際電訊
1.事實發生日:93/08/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冠宇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3.因應措施: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黃柏淑會計師及王明志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標準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並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在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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