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公告

2004-11-19 公司:嘉實資訊
一、本公司依據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更名,並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奉台北市政府府建商字第 0932322930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由「精業嘉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二、本次更名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三一、二三八、二九四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新台幣三一二、三八二、九四○元整。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更名前舊股票一股換發更名後新股票一股。四、本次換發之股票,其票面股數分為壹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並遵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所頒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之股票印製規格印製,且一律為記名式普通股票。五、股票簽證機構: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53號3樓;電話:(02)23816288。七、股票換發時程:1. 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3年11月25日。2.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3年11月26日至93年12月24日。3. 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3年11月30日。4. 股票換發日:民國93年12月27日。5. 新股票流通買賣暨舊股票停止流通買賣日期:民國93年12月27日。八、股票換發手續:1.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換發新股聲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本公司寄送之換發新股聲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3. 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3)證券交易稅稅單(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新股票之換發新股聲請書辦理換發。4. 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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