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召開95年度股東常會及盈餘分配案

2006-04-10 公司:金協昌科技
1.事實發生日:95/04/102.公司名稱:金協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五年度股東常會及盈餘分配案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5/04/10二、股東會召開日期:95/06/26(星期一)上午十時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新莊市新樹路52號(本公司新莊廠)四、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九十四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四年度決算書表。2.承認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討論九十四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6、選舉董事、監察人案。7、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股票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5/04/28 - 95/06/26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5年4月24日起至95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金協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縣新莊市新樹路52號(電話:(02)2207-1688)二.擬訂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100股,計新台幣29,900,000元,發行新股2,99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2)現金股利:每股無償配發新台幣0元,共計新台幣0元,俟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分派之(至元為止)。3.其他應敘明事項:(1)此分派案需經95年6月26日95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基準日分派之。(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0元。(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1,100,000元。(4)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金額:0元。(5)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110,000股(6)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3.5%(7)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1.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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