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 止案

2007-12-17 公司:晶訊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96/11/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王光亮 資材處副總經理 陳鴻森財會處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本公司轉投資公司之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經理人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王光亮 資材處副總經理 陳鴻森財會處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晶通電子有限公司 總經理 財務行政處副總經理晶通信息有限公司 總經理 財務行政處副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出口加工區第三大道9號及上海市凱旋路1617號5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均經營無線電發射接收兩用機、資訊處理及供應服務業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間接轉投資並採權益法認列損益之公司,故無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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