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金融大樓(股)公司依據公司法第211條有關虧損之報告

2008-06-13 公司:台北金融大樓
1.事實發生日:97/06/12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九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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