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 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2018-12-12 公司:凌昇能源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7/12/12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峰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13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業務往來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亢宿能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6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業務往來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氐宿能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6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業務往來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房宿能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6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業務往來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5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68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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