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92年3月2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

2003-04-29 公司:新力美科技
1.事實發生日:92/03/20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92/03/20董事會議決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所述:(1)91年度營業額新台幣 1,123,842仟元,稅前淨利為新台幣 43,187仟元,稅後淨利為新台幣47,504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新台幣0.86元。(2)91年度擬分派股利:現金股利每股 0.7元,股票股利每股 0 元,合計每股0.7元。(3)92/6/9 (星期一)下午二點假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大會議室召開92年度股東常會,並自92/4/11起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