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隆尖端科技依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案之公告
2003-09-30
公司:福隆尖端科技
1.事實發生日:92/09/30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全新機器設備及技術,故召開董事會討論以私募方式辦理小額現金增資案並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現金增資案將召集股東臨時會提請討論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全新之機器設備或技術,並考量以私募方式募集迅速、便捷之特性,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等規定,私募總額100,000股,每股面額十元之普通股。( 2 ).本次私募新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人為限,並於報請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3 ).本次私募發行新股價格暫訂每股十元,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於發行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4 ).本增資案將於11月中召集股東臨時會提請討論,並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之二及其他法令規定,得以申請五年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 5 ).相關發行內容及股東臨時會之召集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況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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