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電子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2004-09-24 公司:金橋電子
一、本公司於民國93年 6 月15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5,000,000元(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5,950,000元),發行新股 2,500,000股,每股1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七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906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金橋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莊市五權一路3號6樓之8。(三)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四)訂定章程之年、月、日:章程修訂日期為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五)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股數及金額:本公司原定股份總數69,569,000股,已發行記名式普通股 63,500,000 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實收資本額計新台幣635,000,000元整,分次發行。(六)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 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計新台幣25,000,000元。2. 依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之發行條件如下:(1)將分配之股東股利新台幣19,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1,905,000股,每股面額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計算,每壹仟股無償配發30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協調合併為整股,若未辦理合併之畸零股份統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認購後改以現金計至元分配之。(2) 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 5,950,000 元辦理員工紅利轉增資 ,發行新股595,000股,每股面額10元,並授權董事長分配予員工。(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七)增資發行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 66,000,000 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0,000,000元整。(八)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九)簽證機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信託部。(十)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本公司茲訂定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至十月二十二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親自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配發現金股利金額及其細則如下:(一)本公司經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分配之股東股利新台幣 44,450,000 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計算,每壹仟股配發700元。(二)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以電匯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發放予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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