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98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案,貴債權人對前 項減少資本決議有異議者,請自通知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提出
2009-06-12
公司:晶訊科技
1.事實發生日:98/06/12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本公司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二.減資前發行股份37,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8,000,00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37,8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780,000股。四.減資後發行股份為34,0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40,200,000元。五.減資用途:本公司財務體質健全,帳面累積充足之現金,為避免造成公司資金閒置,有效執行資本管理及強化資產負債表運用效率,進而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與股東價值,本公司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六.減資比例:減資比例為10%,即每千股銷除減少100股。七.俟呈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向經濟部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辦理股票換發事宜。八.本公司債權人對對前項減少資本決議有異議者,請自通知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提出,以便本公司辦理。九.本公司將另發函通知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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