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群聯公司之民事訴訟案件,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判決 本公司勝訴。
2009-08-10
公司:精品科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7年度重訴字第107號2.事實發生日:098/08/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群聯電子(股)公司於民國97年7月間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本公司未履行軟體開發合約,致損害其利益,要求本公司負賠償責任。4.處理過程:本案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認為群聯公司之請求無理由,以判決駁回群聯公司之請求,訴訟費用由群聯公司負擔。本公司已於98年8月10日取得勝訴判決書。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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