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割基準日及減資基準日

2010-08-27 公司:誠品
1.事實發生日:99/08/272.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99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9月1日為分割基準日及減資基準日。(2)本公司業經9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1625號函核准辦理減資。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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