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債權銀行協商結果已獲債權額 逾1/2以上銀行同意
2010-11-15
公司:鎧鉅科技
1.事實發生日:99/11/152.債權銀行名稱:中信銀等11家債權銀行3.發生緣由:依據民國97年12月3日與債權銀行協商會議決議事項,於民國99年11月30日展延期間屆滿前3個月由最大債權銀行 - 中信銀召集各債權銀行協商辦理相關展期事宜。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1)現行紓困案展期兩年,自民國99年12月1日起至民國101年11月30日止。(2)本金償還部分,自民國99年12月1日起至民國100年11月30日止償還本金6%,自民國100年12月1日起至民國101年11月30日止償還本金7%,償還方式採每月平均攤還,利率依現行加碼,展延期間需正常繳息,展延期間屆滿前3個月由中信銀召集各債權銀行協商後續還款計劃或再辦理相關展期。上述協商結果,本公司於99/11/15接獲中信銀-中信銀字第0992222310056號函說明本公司債權銀行協商會議決議已獲債權額逾1/2以上銀行同意,並請全體債權銀行依債權銀行協商會議決議內容辦理。5.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作重大訊息說明。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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