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案
2011-01-28
公司:海景世界企業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1/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205號─小墾丁渡假村4.召集事由:本次股東常會報告、承認、討論事項如下: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99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99年度盈虧撥補議案。討論事項:(1)修正公司章程案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2/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受理處所、期間及提案應注意事項如下:(1)受理處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8樓)(2)受理期間:100年02月12日至100年02月21日(3)受理方式: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0年02月21日下午4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或以掛號送(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聯絡電話02-33227972;聯絡人毛嘉元),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4)提案應注意事項:A.提案股東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須達百分之一。B.所提議案須為股東常會依法得決議事項。C.各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不超過三百字。D.提案之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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