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自100年元月份起不公告合併營收情形 2011-02-11 公司:頂倫企業 1.事實發生日:100/02/112.發生緣由:本公司已於99年3月5日經台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整字第2號函)裁定判予重整,且目前股東權益已呈負值,故自100年元月1日起不再公告合併營收情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