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廢棄物清理法裁罰6萬元,類別累計42萬元整
2013-10-11
公司:昶昕實業
1.事實發生日 :102/10/11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02/9/2派員稽查,發現本公司將102年3、4月「廢水處理程序」規定應申報項目誤以「廢氣處理程序」申報之,以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之罰鍰。3.處理過程:依規定改善或補正4.預估可能損失:裁處罰鍰新台幣6萬元整,102年度違反同法規類別累計42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規定進行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102年截至發佈日止,受裁罰案件累計總金額88萬元。本次罰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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