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 及其相關規定,經由經濟部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

2018-10-04 公司: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
1.事實發生日:107/10/042.發生緣由:(1)依經濟部107年9月25日經授工字第10720423710號函辦理。(2)本公司研究發展製造之產品「軟實立(GXCPC1)」、「思益優(GXNPC1)」及「清肝淨(GXHPC1)」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2點等規定,核准為生技新藥公司,適用上述各條款之相關獎勵措施。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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