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杰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2004-01-12
公司:商杰
一、公司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以下同) 75,00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 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1月9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62553號函核准辦理發行新股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公告事項:(一) 公司名稱:商杰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在地:臺北縣三重市光復路一段八十五號九樓。(三)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會指定之申報網站。(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 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額定股份總額 380,000,000 元分為38,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內含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1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額149,442,000元,分為 14,944,2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六)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訂為新台幣16元。2、 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 10% 計 750,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 90% 計 6,750,000 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 452 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未辦理合併之畸零股及放棄認購或認股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 茲訂民國93年1月1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3年1月13日起至93年1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93年 1月 12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 2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俾可享受認股權利。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七)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24,442,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22,444,2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增資計劃:購買固定資產及償還金融借款。(九)股款繳納日期:自93年1月18日起至93年1月28日止。(十)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全省分行。(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不適用。(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南銀行信託部。(十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四)附列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經鴻慶會計師事務所郭慶輝及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經安侯會計師事務所張惠貞、王清松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後,(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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