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除息公告

2004-06-28 公司:中華電視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 0.5 元 ,業經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為九十三年七月七日,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發放。二、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事由:發放現金股利。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訖日期:93年7月3日起至93年7月7日止四、股務代理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日十七時前親臨該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登記,俾享受配發股利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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