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華傑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2004-09-06 公司:台灣華傑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886,706 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 8,867,06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6647號函核准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台灣華傑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在地:中壢市吉林路25號6樓。(三)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三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四)原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伍億元,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95,568,820元整,分為29,556,882股,均為普通股。(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867,06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 886,706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股配發30股。2.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認購之。3. 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六)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提高為新台幣304,435,880元,分為 30,443,5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七)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八)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製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911,376元整,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每股配發 0.2 元,預計 93年10月29日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茲訂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為除權暨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九月二十七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九月廿十二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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