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取得土地資產相關資料

2006-03-23 公司:慶鴻機電工業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土地位於台中市南屯區台中工業區南面台糖公司山子腳農場用地,園區土地為乙種工業用地,暫編地號為台中市精機段工1區1-34與1-35。2.事實發生日:95/3/22~95/3/22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34地段面積8,025.13平方公尺、折合2,427.60坪,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12,563元,合計100,819,708元。1-35地段面積9,857.72平方公尺、折合2,981.96坪,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12,563元,合計123,842,537元。交易總金額:224,662,245元,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2,246,622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中市政府委由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開發。與公司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付款條件:1.土地款:20%於95年4月15日前繳清;尾款80%均分六期,以每二個月為一期,於96年3月15日前繳清。2.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96年3月15日前繳清。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申請人須承諾於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後二年內依核定計畫完成使用,在未依核定計畫完成使用並依法取得營運所需相關證照前,不得將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使用及同意於土地登記簿作限制登記。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生產事業用地預售要點。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生產事業用地預售公告。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建廠。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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