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本公司重整事件,聲請緊急 處分,自民國95年5月15日起延長玖拾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依其聲請裁定。

2006-05-16 公司:月眉國際開發
1.事實發生日:95/05/15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整事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依裁定准予保全處分在案,為重整之准駁,賴重整檢查人之檢查報告而定,保全處分之期間將於95年5月14日屆滿,聲請延長保全處分期間,法院為公司重整之裁定前,得因公司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為下列各款處分:一、公司財產之保全處分。二、公司業務之限制。三、公司履行債務及對公司行使債權及對公司行使債權之限制。四、公司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等程序之停止。五、公司記名式股票轉讓之禁止。六、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損害賠償責任之查定及其財產之保全處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