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擬發行海外無擔保可交換公司債,暨擬於原額度內將本公司持有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公告內容

2006-10-13 公司:奇美實業
1.事實發生日:95/10/122.契約相對人: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擬發行海外無擔保可交換公司債,暨擬於原額度內將本公司持有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修正為增加投資資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轉投資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轉投資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奇美電子」),擬以本公司持有之奇美電子普通股或奇美電子普通股表彰之海外存託憑證為交換之標的,發行海外無擔保可交換公司債,暫定發行額度上限為美金參億伍仟萬元(US$350,000,000)整或等值之其他幣別,實際發行金額於法令規定範圍內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2)本公司擬將所持有奇美電子普通股於不超過500,000,000股之範圍內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並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就當時市場狀況決定發行地點與發行時間。(3)上述敘明事項業於民國95年10月12日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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