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處分基隆路辦公室相關事宜公告

2006-12-12 公司:台灣固網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坐落台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三小段60及60-3地號之持份建物: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72-1號1樓-10樓及地下二樓所有權全部、地下三樓持份2.事實發生日:95/12/12~95/12/12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計437.08坪,建物計:5,106.52坪,單位價格:建坪304,121元/坪,交易總金額:15.53億元(未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第369條之1所稱關係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交易對象之原因:為降低營運成本及爭取作業時效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價格15.9億元,取得日期:90年3月9日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116,272仟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依買賣契約分期收受款項,無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據專業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6.06億元),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5.72億元),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5.60億元),尚大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5.24億元),冠昱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5.14億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林明宏、蔡連春、陳玉霖、王鴻源、陳銘光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林明宏第89號、蔡連春第96號、陳玉霖第31號、王鴻源第32號、陳銘光第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降低營運成本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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