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及九十四年度重編後母公司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暨九十五年上半年度重編後合併財務報告
2007-01-26
公司:眾福科技
1.事實發生日:96/01/26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九十三年度、九十四年度及九十五年上半年度3.發生緣由::茲將各年度重編後財務報告之發生緣由說明如下九十三年度、九十四年度母公司財務報告:本公司原揭露震豐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為董事長同一人,且本公司董事長已於九十三年五月卸任震豐有限公司董事,惟後於九十五年十二月發現本公司董事長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起即已不再擔任震豐有限公司董事,認為震豐有限公司應不符合認列為本公司關係人,因是重編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及九十三年度之現金流量表,是項重編對九十三年度之每股純益及淨值並未產生影響。九十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1)本公司原揭露震豐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為董事長同一人,且本公司董事長已於九十三年五月卸任震豐有限公司董事,惟後於九十五年十二月發現本公司董事長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起即已不再擔任震豐有限公司董事,認為震豐有限公司應不符合認列為本公司關係人;(2)另九十三年底母子公司原認列之部分存貨及應付帳款係屬來料加工業務而產生,依其實質交易應予以沖銷;(3)另九十三年度母子公司原認列之部分營業收入係屬孫公司眾福蘇州對子公司DataImage(B.V.I.)(未納入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加工收入,惟依其實質交易對象應為母公司,應予以沖銷相關加工收入及成本。因是重編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九十三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是項重編對九十三年度之每股合併純益及淨值並未產生影響。九十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1)本公司原揭露震豐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為董事長同一人,且本公司董事長已於九十三年五月卸任震豐有限公司董事,惟後於九十五年十二月發現本公司董事長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起即已不再擔任震豐有限公司董事,認為震豐有限公司應不符合認列為本公司關係人;(2)另九十三年底母子公司原認列之部分存貨及應付帳款係屬來料加工業務而產生,依其實質交易應予以沖銷;(3)另九十三年度母子公司原認列之部分營業收入係屬孫公司眾福蘇州對子公司DataImage(B.V.I.)(未納入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加工收入,惟依其實質交易對象應為母公司,應予以沖銷相關加工收入及成本;(4)九十四年底母子公司原將屬對同一集團客戶之來料加工業務而產生之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予以抵銷,惟因未符法定抵銷之要件應予以總額表達。因是重編九十四及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九十四及九十三年度之合併現金流量表及九十三年度之合併損益表。是項重編對九十四及九十三年度之每股合併純益及淨值並未產生影響。九十五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九十五年六月底母子公司原將屬對同一集團客戶來料加工業務而產生之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予以抵銷,惟因未符法定抵銷之要件應予以總額表達,因是重編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及九十五年上半年度之合併現金流量表。是項重編對九十五年上半年度之每股合併純益及淨值並未產生影響。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96/01/29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茲將重編前後對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之主要會計科目影響列示如下:會計科目 重編後金額 重編前金額 增(減)金額九十三年底母公司資產負債表應收關係企業款項 2,108 2,113 ( 5)其他應收款 50,118 50,113 5應付帳款 300,047 299,060 987應付關係企業款項 225 1,212 ( 987)九十三年底合併資產負債表應收關係企業款項 218 223 ( 5)其他應收款 50,369 50,364 5存貨—淨額 405,955 430,464 (24,509)應付帳款 391,518 415,040 (23,522)應付關係企業款項 - 987 ( 987)九十三年度合併損益表營業收入淨額 1,975,275 2,009,250 (33,975)營業成本 1,725,164 1,759,139 (33,975)九十四年底合併資產負債表應收帳款 331,453 265,904 65,549應付帳款 290,985 225,436 65,549九十五年六月底合併資產負債表應收帳款 477,359 443,790 33,569應付帳款 471,158 437,589 33,5696.因應措施::上述重編之各年度及半年度母公司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業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完峻,且已於96年1月26日召開董事會,並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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