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2007-03-12
公司:海景世界企業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12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01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滿州鄉(村)中山路205號(小墾丁牛仔渡假村)(上午11時)4.召集事由:本次股東常會報告、承認及討論事項如下:(一)報告事項:1.95年度營運報告2.監察人查核9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二)承認事項:1.承認9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承認95年度盈餘分配(三)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四)其它議案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03~96/06/0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及其它相關議案,至遲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公告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受理處所、期間及提案應注意事項如下:(1)受理處所: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2)受理期間:96/03/30-96/04/09(3)受理方式: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96年3月30日至96年4月09日止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聯絡電話02-33227972,聯絡人毛嘉元),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4)提案應注意事項:提案股東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須達百分之一,所提議案須為股東會依法得決議事項,各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不超過三百字,提案之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6年4月3日起至96年6月1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96年4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電話:02-33227972)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此公告辦理,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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