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經濟日報96年4月2日A6版「廣告」報導之聲明
2007-04-03
公司:奇美實業
1.事實發生日:96/04/032.發生緣由:針對(4/2)刊載於經濟日報A6版不明人士匿名中傷奇美集團之廣告,奇美集團發表以下之聲明:一、誠如業界與社會大眾所熟知,奇美集團旗下各公司一向秉持集團創辦人許文龍先生「正直經營」之哲學,奇美集團一向以照顧員工為其一貫不變政策。所有商業行為、權利暨技術之取得與轉讓均堅持依循合法方式,從無為牟利而不擇手段。二、奇美集團對於任何企圖以不實或偏頗言論混淆大眾視聽,並藉此醜化奇美集團形象、商譽暨許文龍先生名譽之不法行為,絕不寬待,奇美集團保留一切法律上之追訴權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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