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96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案,貴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決議有異議者,請自通知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提出

2007-05-15 公司:晶訊科技
1.事實發生日:96/05/15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本公司九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二.減資前發行股份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24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4,000,000股。四.減資後發行股份為3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60,000,000元。五.減資用途:彌補虧損。六.減資比例:減資比例為40%,即每千股銷除減少400股。七.俟呈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向經濟部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辦理股票換發事宜。八.本公司債權人對對前項減少資本決議有異議者,請自通知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提出,以便本公司辦理。九.本公司將另發函通知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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