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股東會決議解除選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2007-05-25 公司:龍泰事業
1.股東會決議日:96/05/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如下1.董 事 長 :蔣憲隆2.董事兼總經理:徐陳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05/25-99/5/2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營業範圍如下:蔣憲隆董事長擔任:1.Longtek International L.L.C.董事長2.LongtekInternaitonalCO., LTD.董事長3.龍鉅超潔淨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徐陳平董事兼總經理擔任:龍鉅超潔淨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長:蔣憲隆、董事兼總經理:徐陳平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蔣憲隆:龍鉅超潔淨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徐陳平:龍鉅超潔淨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岳王開發區千步涇河東側。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無塵衣超大型潔淨工程及無塵室及無菌室用耗材用品之生產、加工、銷售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且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損益之子公司。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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