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七年股東常會公告
2008-03-31
公司:東元精電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97/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安東路11-1號(東元電機員工餐廳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會議追查報告。(2)九十七年一~二月營業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六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2)九十六年度盈餘分配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受理期間自97年04月11日起至97年0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安東路11-1號),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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