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本公司與淇立爾投資(股)公司合併暨合併銷除 股份及發行新股基準日。

2009-08-10 公司:大揚有線
1.事實發生日:98/08/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與淇立爾投資(股)公司合併發行新股案,業經98年7月10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84104787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8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7925號函核准。(2)淇立爾投資(股)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發行股份25,000,000股,因合併而銷除,本公司因合併將發行新股34,000,000股,每股10元,計340,000,000元予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本案訂定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為合併暨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基準日。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