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8年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2010-04-02
公司:富海工業
1.事實發生日:99/04/02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8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期限屆滿前辦理完成。現因期限將屆且基於考量資金籌資時點之實際市場狀況及其時效性與可行性,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畫,擬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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