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2010-12-31 公司:大衛電子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邱明宏總經理、廖一峰執行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因利益迴避之董事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公司及轉投資公司職務之競業禁止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邱明宏總經理、廖一峰執行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邱明宏總經理-深圳大欣電子五金廠總經理、深圳泰榮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廖一峰執行副總經理-深圳大欣電子五金廠執行副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大欣電子五金廠-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潭頭西部工業園B4區。深圳泰榮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白石廈社區福永車站萊福大廈八樓C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腦、電子產品及其週邊相關零組件、模組及配件之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列公司係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將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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