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海新東陽食品有限公司】發生任意竄改「八寶粥 」產品生產日期,危害消費者權益之事件?捍衛台灣新東陽品 牌商譽並向社會大眾鄭重澄清事實聲明。
2011-12-08
公司:新東陽
1.事實發生日:100/12/08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創立近四十五年,一直秉持「誠信、踏實、積極、創新」的精神,兢兢業業從事生產,用心維護產品優良品質,細心呵護得來不易的卓著商譽。是臺灣唯一由經濟部商業司及工研院全力輔導食品「產銷流通履歷」的公司,最近更獲得「台灣百大品牌」獎項之榮耀。二、首開事件主角【上海新東陽食品有限公司】,其經營、生產、銷售之行為與本公司完全無關。本公司在大陸地區所依法註冊設立的公司名稱為【上海寶饌貿易有限公司】、【新東陽食品(浙江)有限公司】、【福州新捷揚食品有限公司】,亦均與首開事件無關。三、至於造成部分大陸媒體及消費者產生混淆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大陸地區所謂【新東陽集團】的實質負責人麥石來先生,曾於任職本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將本公司部分【新東陽】商標私擅註冊為其個人所有,其涉及背信等行為,已遭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依法通緝在案。本公司對【新東陽】商標的相關維權訴訟,目前亦在法院審理中。故麥石來先生所實質掌控該集團下之【上海新東陽食品有限公司】、【新東陽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新東陽體育娛樂有限公司】、【新東陽生活館】、【新東陽台灣牛肉麵館】等公司,以及該等公司所生產、銷售的所有各類產品,以及其等所提供之所有服務,亦均與本公司無關。應特別加以澄清,以免混淆。3.因應措施:本公司茲並提示左列兩點,懇請消費者諸君繼續惠顧,以免誤購非本公司之產品:※台灣地區:請安心購買由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銷售之所有產品。※大陸地區:請直接至大陸地區本公司直營之【寶饌】門店購買店內販售之產品,或至各通路指定購買由【新東陽食品(浙江)有限公司】、【福州新捷揚食品有限公司】所生產之優質產品。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事件主角【上海新東陽食品有限公司】,其經營、生產、銷售之行為與台灣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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