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業已收受彰化地院101年度裁全字第371號民事裁定及 彰化地院101執全甲字第202號執行命令,禁止監察人林敬俊召集 本公司民國101年5月28日股東臨時會。
2012-05-25
公司:金豐機器
1.事實發生日:101/05/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已收受彰化地院101年度裁全字第371號民事裁定及彰化地院101執全甲字第202號執行命令,禁止監察人林敬俊於民國101年5月28日召集本公司民國101年股東臨時會,亦不得於該日起5日內以延會或續行方式為之。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上開法院裁定及執行命令停止辦理101年5月28日股東臨時會一切相關事宜,並請所有股東勿出席101年5月28日股東臨時會,以免舟車勞頓。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0917-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