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因分割案通過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

2018-02-27 公司:巨擘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7/02/272.發生緣由:本公司甫於民國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鍍膜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新設且將百分之百持有之巨擘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分割案」),並暫以民國一○七年四月一日為分割基準日。3.因應措施:本公司謹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告本分割案。如債權人對本分割案有異議,請於即日起至民國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止之期間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表示,逾期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為30077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研新四路6號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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