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 (新增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

2020-05-07 公司:綠界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359號9樓海廳(台北六福萬怡酒店)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2) 一○八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3) 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 一○八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5)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6) 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7) 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報告。(8) 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新增)(二)承認事項:(1) 承認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一○八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新增)(2) 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新增)(3)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新增)(4)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8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9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送達為準,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繫方式。受理處所: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是否列入議案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9年5月19日至109年6月15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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