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2023-09-22 公司:星宇航空
1.事實發生日:112/09/222.發生緣由: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勞動檢查,以本公司廚房設備標示及防護不足,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第2款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全面盤點各項機械設備以期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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