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及獨立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2025-06-27 公司:來穎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垂景

董事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鼎章

董事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丞恩

董事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丞凱

獨立董事 吳至知

獨立董事 林祖嘉

獨立董事 辛智秀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鼎章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力錸光電科技(揚州)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揚州市揚子江南路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太陽能模組製造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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