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5-06-17 公司:力晶創新投資控股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代表人:黃淑美女士、謝明霖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

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7~116/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在場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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