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公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15萬元

2025-03-31 公司:惠民實業-新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之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萬嘉公司),於114年3月31日

接獲桃園市政府114年3月26日府環空字第1140073367號函,萬嘉公司領有

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氣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

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於試車期程:113年1月22日起

至113年7月29日中,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7月26日至現場

進行稽查作業,稽查時於萬嘉公司廠區外發現有明顯粒狀物逸散,後會同萬嘉

公司人員至現場查核,萬嘉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

有效收集及處理,造成空氣污染。

故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

第1項裁處15萬元罰緩。

4.處理過程:萬嘉公司雖於113年8月23日陳述意見書(桃園市政府收文日期 : 113年8月26日),

然桃園市政府仍認定空氣污染之事實。

5.處分情形:罰鍰新台幣15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5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5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款。

2派員參加環境講習。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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