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113/12/2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2025-01-06 公司:將捷
更正113/12/2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應公告事項適用條款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更正為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持股

75%之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被保證

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簽訂授信契約之連帶保證人。

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79,950

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5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2,500

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1,25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授信契約屆期,

申請展期續約暨新增額度。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發電設備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76,000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126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契約到期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117/01/19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371,286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94,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7.21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

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7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遠東銀行授信額度412,500仟元之連帶保證人,

本公司與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各自連帶保證415,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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