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自然解任

2024-11-13 公司:名超企業
1.事實發生日:113/11/13

2.發生緣由: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羅李麗雪-本公司董事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異動原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二分之一,故自然解任

(4)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5)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5~115/06/14

(6)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7)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3.因應措施:缺額未達公司法201條之規定,擬不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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