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收到桃園市政府裁處書

2024-07-12 公司:立誠光電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及第36條第1項規定,

經桃園市政府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及第80條之1第1項規定,

共計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並自即日起改善。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查核內容改善並依勞動基準法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