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024-06-28 公司:合盈光電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許玄岳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次新選任董事因其現有職務及事業有屬於本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擬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同意其得為自己或為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27~116/06/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一一三年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許玄岳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合盈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橋頭社區福瑞路1號立新湖創意園1號樓313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產經營光電元器件、傳感器、平板玻璃、數碼相機鏡頭及其配件、影像模組、光學

取景器、光學棱鏡、光學儀器銷售、光電子器件銷售、國內貿易代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100%投資子公司所派之法人代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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