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分割案致債權人通知及公告
2018-08-31
公司:天外天興業
1.事實發生日:107/08/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07年08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部門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新北市 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並暫訂以民國107年12月31日為分割基準日。3.因應措施:本公司謹依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次分割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07年09月30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二段78號10樓 天外天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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