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024-05-15 公司:宣捷幹細胞生技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柏同

(2)獨立董事王家祥

(3)獨立董事楊博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陳柏同

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董事

(2)獨立董事王家祥

弘森家族辦公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治富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獨立董事楊博閔

大森未來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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